关于做好2007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2007年下半年我市教师资格认定按照《关于做好2007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泉教人〔2007〕82号)精神执行。现就我局集中受理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07年11月9-15日,个人向各县(市、区)教育局申报;
2007年11月16-30日,资格审查、组织体检;
2007年12月1-2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2007年12月10-12日,集中受理;
2007年12月13-14日,整档与数据处理;
2007年12月17-28日,专家组审查申请材料;
2007年12月31日,办结审批手续;
2008年1月3-4日,打印证书;
2008年1月7-9日,各单位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二、注意事项
(一)市直学校统一在集中受理的第一天(即12月10日)向我局报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后即退回);
(二)市直学校申请人的体检工作由我局统一组织,时间另行通知;
(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地点、测试办法届时另文通知;
(四)集中受理时,必须报送完整的档案材料及教师资格认定信息(E-Mail报送到
22777351@163.com);
(五)集中受理和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均在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丰泽区政府边)。各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逾期恕不受理。